湖南省政协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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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
18.08.2014湖南省政协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
2014年8月15日,湖南省政协在湖南省政协会议室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专门听取企退高工关于退休待遇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参会人员有:省政协副主席、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统筹处调研员、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综合处干部、省政协副秘书长、省政协提案委主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九三学社省委专职副主委、省人社厅副厅长、九三学社省委参政议政处副处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调研员、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主任科员、省政协副主席秘书;9名企退休高工代表。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专职副主委讲了话,企退高工代表作了诉求发言。
齐推高认为:
1、湖南省政协主持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是全国省级4大班子的首例。
2、参会领导规格高,有省政协副主席,人社部副司长、省人社厅副厅长、省九三学社副主委及有关官员参会。
3、企退高工参会9人,并在会上发言,让到会官员听到企退高工的面陈诉求,有利于企退高工待遇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4、企退高工以往走访政府有关部门,是我们主动上门诉求反映意见和要求;这次是官方邀请企退高工座谈,专门听取我们的意见和要求。诉求的效果有很大的不同。
5、感谢湖南维权同仁为全国企退高工维权做了一件有重大影响和积极意义的大事、实事。
参会领导讲话内容待整理后再转发。
齐推高
2014年8月16日
2014年8月15日,湖南省政协在湖南省政协会议室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专门听取企退高工关于退休待遇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参会人员有:省政协副主席、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统筹处调研员、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综合处干部、省政协副秘书长、省政协提案委主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九三学社省委专职副主委、省人社厅副厅长、九三学社省委参政议政处副处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调研员、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主任科员、省政协副主席秘书;9名企退休高工代表。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专职副主委讲了话,企退高工代表作了诉求发言。
齐推高认为:
1、湖南省政协主持召开企退高工座谈会,是全国省级4大班子的首例。
2、参会领导规格高,有省政协副主席,人社部副司长、省人社厅副厅长、省九三学社副主委及有关官员参会。
3、企退高工参会9人,并在会上发言,让到会官员听到企退高工的面陈诉求,有利于企退高工待遇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4、企退高工以往走访政府有关部门,是我们主动上门诉求反映意见和要求;这次是官方邀请企退高工座谈,专门听取我们的意见和要求。诉求的效果有很大的不同。
5、感谢湖南维权同仁为全国企退高工维权做了一件有重大影响和积极意义的大事、实事。
参会领导讲话内容待整理后再转发。
齐推高
2014年8月16日
人社部来湘办理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人社部来湘办理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正逐步提高退休高工待遇水平
2014-08-18 16:04:37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http://www.xiangshengbao.com/bencandy.php?fid-41-id-10897-page-1.htm
本报讯 8月15日,为做好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提案《关于尽快解决国企退休高工养老金偏低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一行来湘,通过座谈,听取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以及国企退休高工代表们的意见,并介绍了目前提案的办理情况。
国有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党和国家指令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陆续退休的特殊人群。1993年,国家取消企业干部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退休高工全部按照一般工人待遇处理。1995年,国家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后,以前“视同缴费”的社保基金实为“空账”,导致社保基金如今依旧存在巨大缺口。加上养老金调整幅度不合理,致使退休高工的待遇普遍偏低。
提案指出,国家应纠正退休高工养老金处理的工作错误,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一次性补偿退休高工1993年至2010年的养老金。提案建议,所有国企退休高工自2011年1月1日起,按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领取养老金。
尹志远表示,国企高工待遇偏低是一个历史形成的问题,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提高退休高工的待遇水平。对于提案中的意见,人社部正在努力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以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张大方指出,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尊重人才,提倡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退休高工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正是顺应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目前政府虽然逐年对退休高工的养老金进行倾斜,退休高工养老金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与国家相应政策提出的标准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此,张大方建议:“争取用一到两年时间,更好地缩小差距。”
“当前国企退休高工养老金待遇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相差在3倍以上。目前退休高工的年纪普遍较高,大多超过了70岁,不少人生活水平较低,他们已经大都等不起了,不能让他们带着遗憾走完人生。”张大方为此呼吁,妥善解决退休高工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让这些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有尊严地活下去。
(本报记者 许望桥)
2014-08-18 16:04:37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http://www.xiangshengbao.com/bencandy.php?fid-41-id-10897-page-1.htm
本报讯 8月15日,为做好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提案《关于尽快解决国企退休高工养老金偏低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一行来湘,通过座谈,听取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以及国企退休高工代表们的意见,并介绍了目前提案的办理情况。
国有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党和国家指令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陆续退休的特殊人群。1993年,国家取消企业干部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退休高工全部按照一般工人待遇处理。1995年,国家养老保险金制度改革后,以前“视同缴费”的社保基金实为“空账”,导致社保基金如今依旧存在巨大缺口。加上养老金调整幅度不合理,致使退休高工的待遇普遍偏低。
提案指出,国家应纠正退休高工养老金处理的工作错误,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一次性补偿退休高工1993年至2010年的养老金。提案建议,所有国企退休高工自2011年1月1日起,按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领取养老金。
尹志远表示,国企高工待遇偏低是一个历史形成的问题,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提高退休高工的待遇水平。对于提案中的意见,人社部正在努力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以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张大方指出,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尊重人才,提倡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退休高工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正是顺应了当前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目前政府虽然逐年对退休高工的养老金进行倾斜,退休高工养老金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与国家相应政策提出的标准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此,张大方建议:“争取用一到两年时间,更好地缩小差距。”
“当前国企退休高工养老金待遇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相差在3倍以上。目前退休高工的年纪普遍较高,大多超过了70岁,不少人生活水平较低,他们已经大都等不起了,不能让他们带着遗憾走完人生。”张大方为此呼吁,妥善解决退休高工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让这些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有尊严地活下去。
(本报记者 许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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